作者:市水务局文章来源:更新时间:2017-11-10 16:05:59
《哈尔滨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上世纪70、80年代因我市城区地下水持续超量开采,导致江南主城区形成地下水超采区。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市水务部门与各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通过加大地下水资源管理力度,使地下水开采量大幅减少,有效遏制了超采区不断扩大的不利局面,并经过多年有效治理,超采区范围变化从停滞、逐年缩小,步入了快速收缩的演化过程。2000年我市超采区面积252.82平方公里。特别是近年来,随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向深层次展开,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取得显著效果。2015年,我市超采区面积大幅缩减至130.15平方公里。因此,为进一步加大超采区治理力度,2017年制定了《哈尔滨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
二、《方案》专业术语
地下水超采区:指某一范围内,在某一时期,地下水开采量超过了该范围内的地下水可开采量,造成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的区域。
计划用水管理:指对用水单位用水计划指标的编制、执行、调整、考核的过程,是用计划来组织、指导、调节和监督用水单位达到节水目的而产生的系列管理活动总称。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治理区域、治理对象、治理思路、治理原则、治理目标和治理措施、保障措施等。同时,《方案》对超采区面积缩减、地下水日开采量控制、工业用水定额管理率、计划用水管理率和超采区公共供水管网未覆盖区域饮用水源工程建设完成率等治理目标予以了量化确定,并细化了各有关部门的治理责任。
四、《方案》的解读机构和联系方式
《方案》由哈尔滨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解读,联系人:朱延民;联系电话:0451-5363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