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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新社会治理 推进“平安哈尔滨”建设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市水务局文章来源:更新时间:2017-5-26 9:15:57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市综治办、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哈尔滨建设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522日至28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各种载体宣传,进一步营造综治创安氛围,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哈尔滨”建设。为切实抓好我局宣传周活动的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总要求,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和宣传阵地,集中开展贴近民生、走进群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我市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城市、打造最具安全感省会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内容

(一)围绕依法治水方针,结合综治创安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贴近民生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二)宣传中央、省、市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社会治理工作做出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市委、市政府加强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措施及成效。

(三)宣传近年来市水务局在社会管理“强基工程”和“平安哈尔滨”、“平安水务”建设方面的工作成果及典型经验。

(四)针对水库堤防运行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涉水安全宣传活动。

(五)在干部职工中宣传公共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意识,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系统内宣传活动。以提高干部职工“平安哈尔滨”、“平安水务”创建意识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局创安工作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涉水法规、依法行政等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推动综治创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对外宣传活动。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品、图版展览、网络宣传及开展安全检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涉水法律法规、安全维稳常识和综治创安成功经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综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项活动作为年度综治创安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各单位要结合部门实际,认真研究确定本单位宣传周活动的重点和宣传方式,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将开展宣传周活动与履行岗位职责紧密结合,贯彻全年工作始终,统筹抓好推进和落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确保宣传周活动的标准和质量。

(四)加强沟通,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主动与局综治办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工作动态信息,同时要注意留存好宣传活动的相关资料、图片等

附件:宣传周标语(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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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524

 

 


宣传周标语(参考)

1、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哈尔滨”建设

2、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加快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3、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整治社会治安,打造平安哈尔滨

4、平安建设进万家,和谐社会普天下

5、全心全力建设平安哈尔滨,同心同德共创和谐社会

6、执法为民,关注民生,保民平安

7、平安建设为人民,建设平安靠人民,平安成果惠人民

8、谋平安创建之策,走和谐发展之路

9、盛世家家幸福,综治岁岁平安

10、创建平安水库,优化安全环境

11、平安情系你我他,综合治理靠大家

12、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着力解决民生问题

13、一举一动系平安,一心一意谋发展

14、弘扬社会正义,铸造平安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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