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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作者:市水务局文章来源:更新时间:2017-3-13 10:27:34

 

2016年,全市各级水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和精准扶贫工作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抢抓机遇中乘势而上,在改革创新中勇往直前,在埋头苦干中不断超越,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水务事业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水利建设资金筹措保障有力。全年累计筹措水利建设资金33.5亿元,其中,争取国家投资11.4亿元、省投资2.4亿元,市本级投资4.3亿元,区县自筹1.2亿元;融资14.2亿元。为松花江干流和中小河流治理、松花江沿岸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沿江提水灌区、农村饮水安全、节水增粮、黑臭水体整治等94项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较为充足的资金支持。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完成率排全省前列。

(二)防汛抗旱减灾体系日益完善。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层层落实防汛责任制,完善各类防汛预案,开展防汛大检查和业务培训,加强抢险队伍建设与防汛物资储备,加快防汛会商指挥系统建设,建立会商和信息发布机制,适时启动城市排涝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多次强降雨,确保了全市安全度汛。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组织指导全市抗旱救灾,满足了农业生产用水需要。

(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配合省三江建设管理局完成松花江干流治理工程征林征地和动迁拆迁工作。按计划完成呼兰河、东亮珠河、驿马河治理和丹青、二甲沟、幸福沟水库及磨盘山水库维修加固等工程建设任务。实施松花江沿岸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节水增粮行动,落实“旱改水”项目8个,新增旱田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5万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9处,解决了3.14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启动实施水务行业扶贫项目9个,改善了贫困地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水务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完成通河县、宾县、呼兰区15个国有中型灌区农业水价改革任务,实现了全市70个国有中型灌区全部执行新水价的目标。在总结方正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开展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和产权确定、资产评估工作,为明年改革任务的全部完成奠定了基础。

(五)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大。抓实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动香坊区曹家沟、道外区东风沟、呼兰区一排干等三条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5万亩。开展松花江水文、水生态监测工作,强化城市内河管理,完成九县(市)水资源合理分配研究。推进北国水城一期工程和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抢险通道工程建管交接,整治松花江城区段河道滩涂环境,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收到良好成效。

(六)城市供排水事业长足进步。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督导作用,助推松花江水源供水工程及老旧二次供水设施和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主城区新增松花江供水能力20万吨/日,改善近3万户10万人吃水条件,改造老旧排水管网29.1公里。完成团结、朝阳、成高子等3座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调试,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万吨/日,城区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完成群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为顺利开工建设创造了条件。

(七)依法治水管水不断强化。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完成了对各区县(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大计划用水管理力度,年节水量达到2959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3%。加强水务立法,《哈尔滨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即将正式颁布实施。优化涉水行政审批和服务,清理整合审批事项2个,受理行政审批66件。开展沿江岸线重点区域环境整治,依法打击违法水事行为,出动执法稽查1858次,立案查处案件60起,清理违建302处,维护了正常水事秩序。

(八)安全生产监管持续发力。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以预防和治本为重点,突出行业特点和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和教育培训,实行安全生产照单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强化整改落实,有效防范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实现了连续多年零事故的目标。贯彻落实市政府“质量强市行动”要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得到提高。磨盘山水库和西泉眼水库在水利部、松辽委的安全生产达标检查中取得好成绩。

(九)党的建设工作富有成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开展创建首善机关、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党员干部的“四个自信”、“四种意识”更加坚定。积极配合市委第三巡察组工作,认真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坚持挺纪在前,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圆满完成“大处室”调整工作,干部管理和监督力度加大。全力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公开各类信息517条,群众在“行风热线”反映的问题全部解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得到好评,部门政务运行、财务审计、信访稳定、离退休干部、群团组织建设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全市水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一系列会议决策部署,以新时期治水兴水方针为指导,以夯实水务基础、补齐补强短板为重点,抢抓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机遇,加快水务改革步伐和信息化进程,统筹推进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水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管理、依法治水管水等各项工作,不断促进水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这一总体思路,重点抓好九方面工作:

(一)全力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切实强化防汛抗旱责任落实,及时调整补充各级防指成员。密切关注可能发生的春旱、凌汛及春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完善防汛会商指挥系统和各类防汛应急预案,抓好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建设,开展培训演练,加强水库调度管理,落实城区防内涝和重点片区包保责任制,严加防范中小河流洪水泛滥、山洪暴发和泥石流、强降雨等突发性灾害,确保全市安全度汛。完善应急抗旱方案,制定抗旱措施,备足抗旱物资,最大限度满足农业生产特别是备春耕生产用水需求。各区县(市)水务部门要对河道、大坝、水库、底泥淤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变化情况,做到数据准、底数清、情况明,并抓紧完善本地防汛指挥体系,为科学抗洪、应急抢险提供决策依据和保障。

(二)继续深化水务改革。积极开展扶持培育农田灌排经营性服务组织调查研究,引导农民用水户协会参与灌区建设和灌溉管理。完善取水许可台账,为开展水权市场建设,推进水资源使用权和进场交易做好基础工作。实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复查前两个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启动资产转让和验收建档等后两个阶段工作,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抓好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的落实,2017年年底前出台哈尔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推进局属有关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发展瓶颈问题。配合省水利厅抓好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创新运行管护机制等改革试点工作。

(三)持续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立足强基础、利长远、补短板、惠民生,抓住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不断拓展水利建设资金筹措渠道。重点实施松干堤防加高培厚工程建设,推进拉林河、呼兰河等松花江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加快通河县二甲沟、尚志市幸福沟、依兰县丹青等3座中型水库建设。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51个贫困屯2.2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建设完成磨盘山水库维修加固工程,开展磨盘山水库污染源解析研究,启动水库消落区杂草、树根等清理工程,努力控制磨盘山水库水质富营养化趋势,确保水库大坝安全和城市供水安全。

(四)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把农业节水作为方向性、战略性大事来抓,继续加大对全市大中型灌区灌排骨干工程节水改造与建设力度,推进龙凤山、香磨山、倭肯河、西泉眼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助推松花江沿岸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巴彦松花江乡、通河东部、双城永盛、五常磨盘山、依兰江湾、松北沙力、木兰振兴等灌区旱改水项目。积极向上争取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重点实施蔬菜基地建设。加大成高子和万家灌区现有设备及渠系检修力度,确保农业灌溉用水需求。

(五)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按照水利部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验收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迎接评估和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抓好省政府对市政府、市政府对各区县(市)政府年度考核工作。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完成治理面积20万亩。加强河道、滩涂和城市内河管理,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做好松花江水文监测、水生态监测、水下地形测量工作。开展主城区河流资源环境调查与保护利用研究,加快编制《哈尔滨市城市水利规划》。抓好北国水城一期已交接工程的运行管理。加大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抢险通道管护力度。加强磨盘山水库和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配合推动道外区东风沟、香坊区曹家沟、呼兰区一排干等三条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建设,实现年底前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工作目标。

(六)积极促进供排水事业发展。做好三沟清水水源的日常运营监管和供水水质督察工作,加大主城区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运营和污泥处置监管力度,对各区县(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进行监督指导。抓好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提高污水处理费收缴率。配合推动群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扩建工程建设,年底前完成CASS池改造和扩建主体工程。配合推动松花江水源供水工程建设。协调督促哈供水集团和哈排水集团,加快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老旧排水管网及泵站改造工程建设,为城市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提供保障。

(七)切实强化安全监管和信访维稳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设立傻瓜式安全应急处置操作标识,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全力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我市信访维稳工作责任落实年为抓手,层层落实信访责任,实行领导按分管战线包案制度,提高信访事项一次性办结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战,找准症结,因案施策,为水务事业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外部环境。

(八)不断提高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加强水务立法,完成《哈尔滨市城市供水条例》的立法调研、起草修改和《哈尔滨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修订等工作。继续整合水行政审批项目,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实现网上办理全覆盖。加强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城区计划用水单位年节水量达到1900万立方米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4%。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规程规范,实现质量监督覆盖率100%、质量验收合格率100%的目标。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流域综合执法优势,严厉打击窃取水资源、非法采砂、占压城市供排水管线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水事秩序。

(九)统筹抓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加强干部选任和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继续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提高行政效能。打好水务行业扶贫攻坚战,助推贫困地区早日脱贫奔小康。推行电子政务办公,提高公文运转效率。严格执行预算法,规范使用水务资金,做好整章建制工作,加强审计监督管理。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发挥工青妇作用,抓好综合治理、提案议案和保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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