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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召开采冰作业安全监管专题会议

(采冰工作专刊 第三期)

作者:市水务局文章来源:更新时间:2017-12-6 15:56:5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水务局采冰安全工作会议精神,2017124日,市水资办组织哈尔滨冰灯艺术博览中心、哈尔滨冰雪节大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及10家采冰作业单位的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召开了第34届中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采冰作业安全监管专题会议。市水务局副局长宋怀兴、副巡视员李群和局机关建设与安全监督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相关精神,印发宣读了《第34届中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采冰安全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市水务局与市水资办签订了《采冰作业安全监管责任状》,市水资办与用冰单位签订了《采冰作业安全管理责任状》,市水资办与两个采冰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检查组签订了《采冰作业安全监管现场检查责任状》,3家用冰单位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王仲对采冰作业安全监督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宋怀兴副局长、李群副巡视员分别讲话,对采冰作业安全监管工作做出部署。

会议指出,采冰作业安全关乎全市安全生产大局,用冰单位和采冰作业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认真履行采冰作业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采冰作业安全管理机制,切实将安全管理贯穿采冰作业全过程,推动采冰作业安全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会议要求,市水资办检查人员每天上午8点准时到达采冰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当日采冰作业结束后方可撤离现场,双休日和节假日照常检查。同时,按照《采冰作业安全监管检查清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下达《采冰作业安全检查监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通过加大督办整改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用冰单位要按照《第34届中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采冰安全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认真抓好采冰作业安全管理、机制及内业建设、采冰作业安全设施配置和采冰作业安全防护工作。采冰作业期间,用冰单位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救援员,配足配齐救援器材设备,采冰作业人员要穿戴救生衣、系牢安全绳,采冰切割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采空区封闭及警示设施配置等为重点,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确保采冰作业无隐患、无事故。

会议要求,要通过实施采冰作业安全监督闭合检查,倒逼用冰单位、采冰作业单位安全管理到位。市水资办对发现的各类采冰作业安全问题,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用冰单位须1小时内赶赴作业现场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对拒绝接受市水资办采冰作业安全监管检查或推诿应付、虚假作为及在限定期限内未整改落实的用冰单位,将具体情况上报市安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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